经营范围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制作务,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:文艺创作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: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,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软件开发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摄影扩印服务(除依法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)。